三秦网讯(陈慧琳)2024年以来,汉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全力做好重点建设用地保障,不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,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,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。
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
结合排污许可管理,新、改、扩建项目等实际情况,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,将37家企业纳入名录管理。深化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,对10家新纳入名录企业开展隐患排查,形成问题清单,按期整改到位。对2家企业隐患排查报告中各关键环节的典型质量问题进行排查,限期整改,高质量完成隐患排查“回头看”工作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监管单位有效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、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,依法完成信息公开。
全力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
不断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,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,强化从业单位信用管理,建立土地供应和安全利用基础信息台账,实时掌握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。及时将用途变更为“一住两公”的地块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,按要求督促地块责任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全市18块已供地均按要求完成土壤调查。将11家关闭企业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进行动态监管,9块已落实管控措施。
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
建立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,将铅锌冶炼等六大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清单管理,加强企业的日常执法监管。从严审批新、改、扩建涉重金属项目,严格落实环评审批 “等量替换”政策,扎实做好重点重金属减排,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。在西乡、勉县、宁强、略阳、镇巴5个重点县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,其中新、改、扩建项目自2023年12月25日起执行,在产企业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下一步,汉中市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安全为出发点,持续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,全力打赢净土保卫战,全面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