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6日,记者从市“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2021年我市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,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居全省第一。
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
优良天数。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4天;各县区优良天数305—362天,城固、西乡、略阳、佛坪、洋县、留坝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。
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。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.88,同比改善4.9%。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佛坪、留坝、镇巴县,除略阳外其余县区同比均改善,改善幅度前3位为西乡、佛坪、汉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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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污染物浓度方面: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。市中心城区年均浓度60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4.8%。各县区年均浓度25—59微克/立方米,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,汉台、南郑、西乡、勉县和经开区同比有所下降。
细颗粒物(PM2.5)。市中心城区年均浓度3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5.0%。各县区年均浓度14—37微克/立方米,除南郑和经开区外,其余县区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;南郑、略阳、镇巴和经开区同比持平,其余均同比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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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四项污染物。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(SO2)年均浓度9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30.8%;二氧化氮(NO2)年均浓度23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4.2%;一氧化碳(CO)平均浓度1.7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臭氧(O3)平均浓度12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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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降尘。市中心城区、南郑、城固、洋县、西乡等自然降尘量2.54—4.66吨/平方公里·月,均符合省控标准(18吨/平方公里·月),平均自然降尘量3.47吨/平方公里·月,同比下降9.6%。
水环境质量状况优良
地表水环境质量。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,监测的64个断面(点位)均为Ⅰ—Ⅲ类水质,其中,Ⅰ类水质断面占10.9%,Ⅱ类水质断面占86.0%,Ⅲ类水质断面占3.1%。汉江烈金坝、椒溪河佛坪县城下游、八渡河入嘉陵江口、金家河入嘉陵江口和乐素河入嘉陵江口5个断面水质由Ⅱ类好转为Ⅰ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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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。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居全省第一。全市11个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前3位为宁强、镇巴和佛坪;改善前3位为勉县、西乡和南郑。
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。全市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,达标率100%。
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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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固、镇巴和留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“好”;市中心城区、洋县、西乡、勉县和宁强为“较好”,略阳为“一般”。市中心城区、城固、洋县、西乡、勉县、略阳、镇巴、宁强和留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“好”。全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、夜各监测256点次,昼间点次达标率高于夜间。
农村环境质量全面达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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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14个村庄,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.2%;对辖区内的11条河流(湖库)开展监测,共布设监测断面(点位)19个,水质达标率100%;开展土壤监测的4个村庄,13个农用地点位土壤质量均低于农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。
汉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文 见习记者 吴宁
来源:汉中日报